高雄市生育津貼
高雄市新生兒家庭可領的生育補助,每名新生兒 3 萬元(112/4/1 以後出生,不分胎次)
詳細條件請以官方公告為準。
- 誰能領
- 父或母設籍並實際居住高雄市滿 10 個月的新生兒家庭
- 怎麼申請
- 備申請書、身分證明、印章及存摺封面影本,於出生之日起 1 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。第 2 條規定,主管機關得委託各區戶政事務所受理。
- 期限
- 常態受理,無截止日
主管機關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。
資格條件
- 新生兒於高雄市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
- 新生兒出生當日,父或母已設籍並實際居住高雄市滿 10 個月(另有生父認領、預產期計算等情形)
- 父或母申請時仍設籍高雄市
- 新生兒出生之日起 1 年內申請
- 已領政府同性質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
申請期間
常態受理,無截止日
常態辦理;出生後 1 年內申請
注意事項
第 2 條:主管機關得委託各區戶政事務所受理申請、審核與撥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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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高雄生育津貼多少?
每名新生兒 3 萬元,不分胎次。
多久內要申請?
新生兒出生之日起 1 年內。
資料來源
- https://outlaw.kcg.gov.tw/LawContent.aspx?id=GL000578
- https://socbu.kcg.gov.tw/index.php?b_id=25&m_id=126&prog=2&s_id=760
本站整理公開資料,不代辦、不收費。實際資格與金額以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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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核對日 2026-10-2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