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11-03 · 稅務
年底贈與:244萬免稅額按曆年計算,跨年分送怎麼比
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贈與稅「每年」為曆年制;115年免稅額244萬,超過後30日內申報。
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115 年 10 月 30 日提醒,遺產及贈與稅法所稱「一年內」、「每年」,均為曆年制,即自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。見財政部新聞。
114、115 年贈與稅免稅額均為 244 萬元。國稅局舉例:甲君 115 年度贈與總額 388 萬元,僅得減除當年度免稅額 244 萬元,應納贈與稅 14.4 萬元〔(388 萬元−244 萬元)×10%〕。115 年課稅級距為課稅贈與淨額 2,811 萬元以下 10%、超過 2,811 萬至 5,621 萬 15%、超過 5,621 萬 20%。見財政部 115 年金額公告。
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 30 日內應辦理申報。父母各自有一份免稅額;子女婚嫁時父母各自 100 萬元以內不計入。116 年免稅額與級距尚未公告,財政部依法於每年十二月底前公告次年金額。試算見年底贈與稅試算。
生效與可以先做的事
年底前規劃贈與可先用話題頁比較一次送與跨年分送的稅額;116年金額尚未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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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來源
資料核對日 2026-11-03。台灣試算所整理公開資料,免稅額與級距以財政部公告為準;116年金額依法於115年12月底前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