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
每名兒少每月3,000元,最長6個月,必要時可延長6個月
詳細條件請以官方公告為準。
- 誰能領
- 家庭遭變故、生活陷困的18歲以下兒少
- 怎麼申請
- 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。
- 期限
- 常態受理,無截止日
- 官方連結
- sab.tycg.gov.tw
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。
資格條件
- 未滿18歲,設籍桃園市,或實際居住桃園市超過6個月
- 家庭收入低於最低生活費1.5倍、動產每人15萬元、不動產650萬元以下
- 事由發生6個月內申請
申請期間
常態受理,無截止日
事由發生後6個月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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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桃園市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可以領多少?
每名兒少每月3,000元,最長6個月,必要時可延長6個月
桃園市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怎麼申請?
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。
資料來源
本站整理公開資料,不代辦、不收費。實際資格與金額以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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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核對日 2026-10-2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