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
115年:緊急生活扶助每人每月17,186元,每次最多3個月;15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生活津貼每人每月2,950元;高中職或大專學雜費減免60%
詳細條件請以官方公告為準。
- 誰能領
- 配偶死亡、離婚、家暴、未婚懷孕、獨自扶養子女等特殊境遇家庭
- 怎麼申請
- 向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請。
- 期限
- 常態受理,無截止日
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。
資格條件
- 設籍並實際居住桃園市
- 家庭總收入每人每月39,960元以下且財產未超過標準
- 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情形
申請期間
常態受理,無截止日
隨時可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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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可以領多少?
115年:緊急生活扶助每人每月17,186元,每次最多3個月;15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生活津貼每人每月2,950元;高中職或大專學雜費減免60%
桃園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怎麼申請?
向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請。
資料來源
變更紀錄
- 2026/10/25 補充115年緊急生活扶助、子女生活津貼與學雜費減免的發給標準。
本站整理公開資料,不代辦、不收費。實際資格與金額以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公告為準。
資料核對日 2026-10-25。